想做餐饮连锁加盟,不知如何入局,5种方式总有一种适合你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口罩时期即将过去,很多投资人有打算投资餐饮领域,加盟连锁店也就成了大家的首选,品牌效应已经具备,做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那么加盟餐饮连锁店都有哪些方式呢?今天小编给大家了5种常用的合作方式,希望能为你的餐饮连锁加盟之路保驾护航!
1:加盟合作
即加入方进行相应的投资,连锁店总部或餐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为主的合作方式,出资后,连锁店总部负责提供品牌和技术支持,并对餐饮分店进行管理。具体是由加入方投资,根据总部的指导完成分店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开业和促销活动等工作。开业后餐饮分店的管理方式为以总部为主共同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由总部派出总经理,加入方派出副总经理,总部派出财务经理,合作方派出财务副总经理。合作的期限一般是五到六年左右,总部在合作期间除一次性收取加盟费外还会抽分店一定的税后利润。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有总部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能够确保餐饮分店也能成功经营;缺点就是,利润空间也会相应的变小。
2:特许加盟
即加入方进行投资和管理的合作方式。具体的做法是,加入方在总部的技术指导下进行分店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开业和促销活动等工作事项,在后期的运行及管理中,总部也会进行相应的指导。期限一般是五年左右,总部一次性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每月还会抽加入方营业收入大概2%——5%的特许费用。它的优点是投资、经营都是加入方自己说了算,可以保证加入方对分店的独立管理。缺点就是加入方没有专业管理经验,有可能分店的运行会收到影响。
3:合资
即总部和加入方一起出资,除实际出资额外,总部还会以品牌技术和品牌管理占有分店一定比例的股份,一般是在20%——30%之间。具体的做法是,加入方在总部指导下对餐饮店面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和开业等项工作筹划,总部也会在分店以后的运营和管理中进行技术的指导。总部一次性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每个月还要收取加入方营业收入的2%——5%左右的特许费用。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双方都是实际投资,真正做到利益共享和风险同担。
4:承包
这种方式是加入方有现成的餐饮店,由总部以承包的方式接手,经营总部的餐饮品牌,总部会根据加入方餐饮店的实际面积、装修档次和具体地段支付对方一定的费用,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来划分该店的经营利润。
5:托管
合作方把他的餐饮店托管给总部。即总部会一次性收取合作方托管费后,每个月还会再收取餐饮店营业收入的2%——5%左右的管理费用。合作期限一般是五年左右。托管和特许加盟有相似之处。特许加盟是总部出品牌由合作方管理,托管是合作方出餐饮店总部管理经营。
由此说明,加盟连锁店不管是以上哪种经营方式进行合作,都是以总部出品牌为基础的前提下,除了投资外,总部还会以公司的品牌、技术及管理抽取餐饮分店的部分利润。合作期间,总部会负责分店的前期筹划,人员管理、技术培训等全套的管理标准,还要在合作方经营中全过程进行指导和合理化建议。
想要了解更多连锁相关知识,请持续关注小编,每天更新,为你的连锁之路保驾护航!
餐饮连锁加盟的5种方式,总有一个适合你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口罩时期终会过去,很多投资人有打算投资餐饮领域,加盟连锁店也就成了大家的首选,品牌效应已经具备,做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那么加盟餐饮连锁店都有哪些方式呢?今天小编给大家了5种常用的合作方式,希望能为你的餐饮连锁加盟之路保驾护航!
加盟合作
加入方进行相应的投资,连锁店总部或餐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为主的合作方式,出资后,连锁店总部负责提供品牌和技术支持,并对餐饮分店进行管理。具体是由加入方投资,根据总部的指导完成分店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开业和促销活动等工作。开业后餐饮分店的管理方式为以总部为主共同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由总部派出总经理,加入方派出副总经理,总部派出财务经理,合作方派出财务副总经理。合作的期限一般是五到六年左右,总部在合作期间除一次性收取加盟费外还会抽分店一定的税后利润。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有总部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能够确保餐饮分店也能成功经营;缺点就是,利润空间也会相应地变小。
特许加盟
即加入方进行投资和管理的合作方式。具体的做法是,加入方在总部的技术指导下进行分店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开业和促销活动等工作事项,在后期的运行及管理中,总部也会进行相应的指导。期限一般是五年左右,总部一次性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每月还会抽加入方营业收入大概2%——5%的特许费用。它的优点是投资、经营都是加入方自己说了算,可以保证加入方对分店的独立管理。缺点就是加入方没有专业管理经验,有可能分店的运行会受到影响。
合资
即总部和加入方一起出资,除实际出资额外,总部还会以品牌技术和品牌管理占有分店一定比例的股份,一般是在20%——30%之间。具体的做法是,加入方在总部指导下对餐饮店面的选址、设计、装修、筹备和开业等项工作筹划,总部也会在分店以后的运营和管理中进行技术的指导。总部一次性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每个月还要收取加入方营业收入的2%——5%左右的特许费用。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双方都是实际投资,真正做到利益共享和风险同担。
承包
这种方式是加入方有现成的餐饮店,由总部以承包的方式接手,经营总部的餐饮品牌,总部会根据加入方餐饮店的实际面积、装修档次和具体地段支付对方一定的费用,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来划分该店的经营利润。
托管
合作方把他的餐饮店托管给总部。即总部会一次性收取合作方托管费后,每个月还会再收取餐饮店营业收入的2%——5%左右的管理费用。合作期限一般是五年左右。托管和特许加盟有相似之处。特许加盟是总部出品牌由合作方管理,托管是合作方出餐饮店总部管理经营。
由此说明,加盟连锁店不管是以上哪种经营方式进行合作,都是以总部出品牌为基础的前提下,除了投资外,总部还会以公司的品牌、技术及管理抽取餐饮分店的部分利润。合作期间,总部会负责分店的前期筹划,人员管理、技术培训等全面的管理标准,还要在合作方经营中全过程进行指导和合理化建议。
感谢您关注阿田餐饮,真心期待与您的合作。
“明星餐饮加盟店”,不该只是噱头
文汪灿
你会因为对某个明星的喜爱,去有着名头的饭店吃饭吗,哪怕知道这仅仅是一家餐饮加盟店?
近日,“陈赫退出福建贤合庄股东”、“贤合庄加盟商无力经营纷纷维权”话题冲上热搜,再一次将明星餐饮加盟店这一网红事物拉进公众视野,让人们看到了“一地鸡毛”。
如果说前些年个别明星开餐饮店是小众行为,近些年则演变成一种潮流,奶茶、火锅、地方美食等细分领域都出现了明星们的身影,似乎人均拥有一个开饭店的副业梦。遍地开花后,加盟连锁模式的诞生就是必然的。
客观来说,明星餐饮加盟店是个中性词。理想情况下,它可以实现多赢:明星将肖像权、冠名权授权给品牌公司,就可以在餐饮店源源不断的客流量中名利双收;品牌方和实际经营者(加盟商)利用明星效应背书,就能以最低的营销成本收获客流和名气,最大化商业变现;而只要提供的食物和服务到位,不管是明星粉丝,还是普通消费者,相信也乐见其成。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一说起明星餐饮加盟店,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又贵又难吃”,食物和服务在性价比上的缺失,已经到了明星效应也弥补不了的程度。更别说近些年多次被曝光的食品安全、经营资质不全等问题,直接击穿了公众的认知底线。
站在商业的角度看,一些明星餐饮加盟店不仅不够规范,还屡屡在法律和市场规则边缘“试探”。以加盟商维权索赔为例,其中暴露的,当然有部分加盟商盲目迷信明星效应、激进投资的问题,但更有品牌方盲目“摊大饼”、诱导加盟商的问题。这背后,症结在于明星、品牌方、加盟商权责划分不明,尤其是明星和品牌方作为强势方,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很多时候是混沌的。一旦陷入纠纷,实际利益受损的加盟商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有必要再次强调,明星餐饮加盟店没有“原罪”,但现实表明,原本应是同等市场地位、权责分明的各方,并没有站在各自相应的位置上,受到各自应有的规制。这个问题不解决,明星餐饮加盟店就仍将给人以“一锤子买卖”、赚快钱、收割粉丝的印象。
对此,需要明星和品牌方更具备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对加盟者尽到充分的风险告知义务,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事前“画大饼”,事后各种推脱责任。对外,也离不开相关部门更有作为,撇去明星效应的浮沫,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各方利益。
比监管更为根本的是观念的改变、常识的回归。明星餐饮加盟店,不管如何包装、营销,本质还是餐饮,提供美味的食物、舒心的服务才是赢得口碑和长久生存之道的根本。明星光环终有退散的一天,消费者的口味也可能喜新厌旧,加之市场虽大但竞争充分而激烈,餐饮业并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入门门槛低、粗放式经营也能“躺赚”,要想做好、做大、做强、做久,并不容易。
君不见,没有红了百年的明星,但有活了百年的老店。不忘来时的路,有传承有创新,而不是靠着某个虚无飘渺的光环加持,或许才是它们长寿的终极秘诀。
文字:汪灿
图片:网络
朗诵:王茜
责编:王远方
编辑:孙岱邢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