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餐饮加盟

加盟店倒闭了怎么办

本文目录

十万块钱的创业教训:加盟品牌店因侵权倒闭,我们的损失找谁赔?

失业的尽头是创业(九)

儿童体能训练馆开业八个月了,学员增加到了30多人,每月仍在亏损,想尽办法招生,销售增长还是很慢,让人实在犯愁,有什么办法能够增加收入呢?这个问题每天都挂在脑子里,连睡觉做梦都在想怎么招生,怎么提高销售收入。

一天,店里一群家长在陪孩子训练时,其中有一个说“我要去点杯奶茶,你们谁要?”,“我要”,“给我也来一杯”,“给我点杯XXX”,其他几个家长纷纷点单。

这一幕让我偶然看到,突然脑中灵光一现。当初没有经验,对销售情况过于乐观,想着要做成一个又大又气派的旗舰店,租用了比较大的面积,结果招生进展很慢,部分区域几个月来一直空着。经过几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头脑清醒多了,感觉还是缩小培训区域面积,先做成一个能够盈利的精致小店比较实在。从空闲区域中划出一部分面积上一个新项目,这样,在房租总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能够增加新的收入来源。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挂了好些日子了,只是上什么项目一直没有思路。宝妈们点奶茶的这一幕让我突然想到:为什么不能上奶茶饮品项目呢?我们店面的当口本就不错,有空闲面积又有临街门面,来店陪训的家长就能带来一份稳定销售收入。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马上开始进一步市场调研,寻找合适产品。

奶茶店似乎是个好生意

一番调研下来,确认了奶茶饮品有市场,值得一试。也找到了意向加盟的品牌。这是一个新创品牌,发展的商业模式就是模仿市面上正火得不行的另一个新品牌。这个模仿非常到位,品牌文字、LOGO店招、店面形象外观等很类似。

“你们这个品牌与XXX品牌这么类似,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在与品牌总部招商经理沟通加盟时,我们提出了这个质疑。

“不会,不会。我们这个品牌的创始人原来也是XXX品牌的股东之一。后来大家分家,但说好了这个品牌都可以做”,招商经理一番解释,“李逵李鬼,现在谁做得快、做得大,谁就是李逵。他们暂时先走了一步,所以做得很火,但他们一般不招加盟商,在个别地方加盟,费用还非常高。我们提供的东西都一样,加盟费用优惠很多。东西一样,加盟费用低,你前期不就能更快实现赢利吗?而且,你们要是现在就启动这个项目,不是还能蹭他们这个热度吗?”

听起来挺有道理。几个伙伴一商量,当即拍板加盟、立刻签约,几万钱付出去后,一堆设备物料很快运到了店里;又花了几万块对店面奶茶经营区域作了装修。前后小十万花出后,新项目奶茶店成功上马。

一番努力,新项目奶茶店终于开张了

开业首月,生意不错,当月新增不少销售收入。老板心情大好!

开业第二月,一天突然接到品牌总部电话,说是公司被XXX品牌起诉侵权,正在积极应付,在此向各加盟商通报一下这个情况,请大家放心继续经营,不要轻信市场谣言,与总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切以总部发布的消息为准。对话坦然恳切,让人不由不信。信归信,心中还是有点担心,大伙一合计,决定让一个伙伴当天下午就去总部看看,顺便约个时间与总部协商下一步的合作计划。伙伴下午拜访总部后现场给我们电话,“一切正常,大家明天一起来总部协商吧!”大家心中彻底安定下来。

第二天,几人如约前往总部。电梯上到对应楼层,门打开,“咦,怎么是空的?”“是不是走错楼层了?”看看楼层号,没错啊!走进去,看到的一幕彻底惊呆了我们。一个多月前来交流时,整个办公室填得满满的,到处电话声、人员声,一片忙碌;现在竟然干净得空空如也,地面上连一片废纸都没有。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昨天下午探店的哥们,他的惊诧毫无疑问还要远胜过我们......

一夜间人去楼空,真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不要以为电视剧情很惊奇,现实生活永远更惊奇!

两个月后,奶茶项目倒闭。

数月后,听说了XXX品牌胜诉的消息,更多的事实变得清晰:我们加盟的这个品牌,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仿冒品牌,他们的初心也确实是想做一个赶超XXX品牌的竞争品牌,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瑕疵让他们倒在了起点。翻出我们的加盟合同,文件倒是有十几页,但能够让我们能够用来维权的条款基本没有,个别似乎可用的条款也约定得十分含糊。这一来,我们连打官司的心都没有了。真不知当时签约时都在想些什么,也许满脑子想的都只是挣钱,哪里还有“风险”两字,可风险不会因为你对它的忽视也忽视你,该来的时候它不就这样隆重降临了吗?!而我们,一点挽回损失的机会都捞不着。

经验:品牌保护的法律意识极度缺乏,接洽之初虽也提出过疑问,但都只是从商业角度来看问题,想问题,完全没有从法律角度来把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在加盟一个品牌时,严格审查对方的品牌权利是基本起点,而在加盟合作的商业合同里,对自己进行有效保护的条款必须尽量写得明确、具体、密实!

又一次看到了创业者懂点法的作用。虽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可这十万块钱换来的教训,也实在是太贵了点啊!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加盟的餐饮公司注销了,创业者如何维权?

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很多创业者为了降低创业风险,会选择加盟一些成熟公司的项目。可如果加盟的公司注销了,创业者投资的费用还能否要回来?该向谁要?本期法官说法,通过槐荫法院西客站法庭牟阳法官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共同了解相关问题。

2023年4月5日,陶某与味正餐饮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陶某向味正公司支付创业咨询服务费4万元,味正公司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向陶某提供包括餐饮技术、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开店选址评估咨询、等服务,约定违约金10万元。同日,双方又签订《客户投资保障协议》,约定开业即日起六个月内如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向公司提出帮助申请后,公司对客户经营问题无法做出解决服务,公司原款退还客户咨询创业服务费,并补偿5万元人民币。陶某开店三个月后,店面经营不善倒闭。故将味正公司的股东甲、乙、丙、丁诉至槐荫法院,称多次向味正公司求助,但公司拖延无法解决问题,且公司在合同期内已注销,请求判令甲、乙支付违约金10万元;退还服务费4万元,补偿损失5万元;公司股东丙、丁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甲、乙辩称,公司为陶某开店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并未拖延,因疫情无法上门服务,且经营不善原因复杂多样,是陶某自己不想开店了。

丙、丁辩称,2023年10月,该两人将股权转让给甲、乙,股权转让前,丙、丁的股本金认缴期限至2040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时,丙、丁的股本金尚未达到认缴期限,故丙、丁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味正公司是否违约?谁应最终承担违约责任?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争议焦点一,双方当事人应遵守依法成立的《合作协议》,味正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注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造成合同解除,味正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在陶某经营状况不善时,味正公司及员工未及时给予有效帮助,存在相互推诿,回复信息不及时的情况,违反《客户投资保障协议》的相关约定,亦构成违约。由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与《客户投资保障协议》中,均约定了违约责任。法院以陶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确定味正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为退还陶某投资款4万元并补偿5万元。

关于争议焦点二,由于味正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根据甲提交的《清算报告》,味正公司的清算人为甲、乙,现陶某要求甲、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丙、丁的责任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公司债权人在与公司进行交易时,有机会在审查公司股东出资时间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考察是否与公司进行交易,债权人决定交易即应受股东出资时间的约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中“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不应包括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尚未完全缴纳其出资份额的情形。本案中丙、丁转让股权时,所认缴股权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不构成上述条文情形,陶某主张丙、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味正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实质,是主张丙、丁的出资加速到期,对此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甲、乙向陶某返还服务费4万元并支付补偿款5万元。甲、乙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依法维持原判。

本案中,虽然加盟的公司注销了,但得益于合作合同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约定明确,陶某拿到了赔偿,适当挽回了创业损失。但实践中,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法律意识薄弱,多数合作合同是格式合同,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创业者维权难。

创业者以加盟形式创业时,更应认真考察分析,一是做好市场分析研判,对拟投资加盟项目深入实地做好市场考察,对投入回报比进行预判;二要做好信息调查,通过企业工商信息、司法案件查询,对加盟的企业经营资质、能力、信用等进行全面了解;三是在订立合同时,要细致阅读条款,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措辞含混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为合同后续顺利履行提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撰稿丨黄健

加盟的教育机构总部倒闭了,我怎么拿回我的投资40万呢?

2023年8月,孩子曾经就读的儿童之家徐校长拉我去投资开分园。听了宣讲会后,基于认识两三年来学校的良好口碑,我们投资40万,成为社区微园加盟商之一。当时一起加盟的有6家,分别是徐的前同事)家长及朋友。

后来,徐派了一位男性李老师负责我们微园的建设。这位李老师身份不明,只自我介绍是一位民乐及国学爱好者。口头承诺很多,书面财务预算和收益分成都没有,且言语略浮夸,是我不喜的类型。在做预算计划时,面积预算为200平米内,租金每月2万内。实际后期看铺时,李却执意看一些小独栋,租金一个月十来万,装修一次要一两百万的。我生气发飙了一次后才改变态度。后来我自己看中了家旁边的一个6楼顶层。(其实也不符合政府楼层要求),但是李和徐也没有阻拦,就租下了。每月租金约2万。

租下铺子后,总部让我们自行装修,也没有效果图,只让我们自己设计,自己找装修公司。到最后装修完毕后再做形象包装。

我和老公因为没有信心,装修搞得拖拖拉拉,进度很慢。因为总部说他们的新址装修计划是11月完成,12月圣诞节一起开招生说明会。但是经我们持续踩点跟进,没有看到相应进度。所以,我们的装修也停下来了。

后来到了12月,总部没有如期完成,通知我们要到春节后才能完成。后来到了春节,疫情来了。一切工作当然没有推进。然后就开始帮他们推网课,卖账号。这样搞了几个月,我越来越不安,就痛下决心把铺子退租了。但是40万没有拿回来。当时微信沟通时说没有问题,等疫情结束后见面聊。

等孩子开学后,我找了空约了徐,并去了总部。徐说了很多抱歉的话,说自己没有准备好就招商,连累了一些好朋友,感谢我们几个人信任她,让她拥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但是徐没有说40万怎么退,也没有过问我租赁和装修花了多少钱。我看到总部挂的牌子不是原来签约时的品牌名称,徐也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说也夸大业务,不以儿童之家为主业了。

回来后,我找其他几个加盟商打听后,才知道徐已经不是大股东,我们几个也被她转卖给新的品牌。以前整天许诺布置工作的李也在校长群里装死不吭声了。

2周前,听说新的大股东辞退了所有的老师,关闭了托班。很多家长在闹事,徐和新股东互相推诿。很多家长报警了警方说是合同纠纷不属他们管。

现在,徐在一个律师家长的指导下,也开始耍无赖推诿。我们这一块,更是无人问津。

请问,要想拿回投资的40万,我该怎么办呢?

版权声明:幕实号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73020023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611175751

Q Q: 730202031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