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异同,大家能告诉我吗?急!!
连锁销售就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店铺销售的同时,有店铺,有广告,口碑式的宣传,订单式的销售,是一种先进的营销模式。它虽不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营销模式,但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符合我国的发展规律。先有订单后有产品,使产品利益最大化,企业经营风险最小化,同时在市场操作层面尽可能降低中间环节风险,提高反应速度。省去了中间的层层环节,成为了有效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渗入的有效营销方式。
正规的连锁销售行业产品明晰、价格合理,严格遵从市场的价值规律,不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国家不会为了一个行业去做所谓的负面,这种言辞更多的出现在异地传销的课程中(没有真假体系的说法,只有正规合法注册公司与否,阳光化操作合法手续完备是一个最基本的特征)。
对于我国的连锁经营而言具有三种形式:直营式连锁RC、特许加盟FC(也叫特许经营)、自由式连锁VC(也叫自愿式加盟)。而连锁销售则属于自由式连锁的范畴,其与以麦当劳、肯德基为代表的特许加盟式连锁以及直营式连锁是有形式以及本质上的区别。连锁销售凸显了人力资源在销售中的作用,同时连锁销售也留存了传统销售的店铺。连锁销售是以店铺连锁模式销售,而不是以人际网络为发展基础,这个和直销是有根本区别的。
从结构操作上看出,连锁销售更注重降低运营成本,直销则是利用最低的门槛吸引就业者创业。所以连锁销售是没有人际网络操作的,连锁销售也确实是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连锁销售店铺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产品以及价格的展示、对人力资源的辅助、监视以及承担物流,跟着从业者素质的不断进步和销售体系的逐步完善,终极将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通畅的、高效的畅通流畅管道。
连锁销售和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
是否有合法经营的手续。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连锁销售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
连锁销售参与者不必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参与者必须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骗人来加入以赚取高额利润。
区别三:
是否设立店铺经营。连锁销售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四:
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连锁销售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却没有退货机制,参与者已购的产品不能退货。
然而,很多传销团伙从来不肯承认他们是在搞传销,一直都强调说他们是连锁销售或直销,导致大多数人上当受骗。
求连锁销售和传销的区别
连锁销售和传销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有合法经营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的手续。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连锁销售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连锁销售参与者不必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参与者必须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骗人来加入以赚取高额利润。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连锁销售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四: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连锁销售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却没有退货机制,参与者已购的产品不能退货。然而,很多传销团伙从来不肯承认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他们是在搞传销,一直都强调说他们是连锁销售或直销,导致大多数人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要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合法经营凭证后(如《营业执照》等),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销企业还要取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直销员还有直销员证等。
什么是传销?和连锁业有什么区别?
指的是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购买商品、服务或者是项目投资经营为名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在中国传销指的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通过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获得提成。
其行为危害方式表现为带有一定的欺诈性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一般具有三个特征如入门费、拉人头、计酬方式。
与连锁业不同之处主要为以下几点:
1、合法性不同。
传销在中国是非法组织,无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许可;连锁是合法经营模式,符合工商、税务等准入登记许可。
2、获利模式不同。
传销是通过发展下线或者拉人头,通过收取费用获得收益;连锁是通过正规店铺和商品经营,获得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加盟费等方式获利。
3、经营手段不同。
传销主要是通过诱骗、洗脑、上课、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发展下线;连锁的经营手段主要是通过订立连锁或合作协议,开设实体店铺,销售产品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传销的特征:
1、入门费,加入者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成员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惯用名词:
1、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锁
连锁经营跟传销有啥区别?谢谢各位越详细越好。
这里列举两者的3点不同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1、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2、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二、合法性不同
1、连锁经营是一种合法的、正常的经营模式,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2、传销是违法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国家对此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
三、特征不同
1、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2、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参考资料
连锁经营(国际通用)_百度百科
传销_百度百科
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在中国称为“传销”,在国外它不叫传销,而叫做“无店铺销售”,或者统称之为(直销)。下面由我为你分享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连锁销售和传销有哪些区别
第一 我国的经济水平达不到;
第二 传销是一种金字塔的模式
13个级别,在这模式里面有分13个级别,以推销产品为主。比如卖杯子:规定第一个级别一个月卖10个,第二个级别一个月的任务是20个,第三个级别一个月卖50个,下面的这六个级别是月绩制 规零制,为什是月季制呢?也就是一个月一个月论为业绩。比如说:第一个月卖了8个杯子上不了第一个级别,第二个月又卖了8个杯子也上不了。为什么呢?因为以一个月论任务的,必须要一个月卖了10个以上你才能上第二个级别。你要想上第二个级别,就必须完成任务,或者在任务完不成的情况下:自己掏腰包把没卖出去的买起来。比如:第一个月你卖了8个想上第二个级别就自己掏钱买2个完成任务,这时你就上了。
到了第二个级别时是20个的任务,假设你卖了15个没完成任务,那么你的业绩就规零,也就是资格下滑,就只有把你没完成的5个买下来。到了第三个级别任务为50个,但是只卖了20个或30个,剩下的你就得买20个或30个,否则你的业绩规零。随着级别越来越高,任务就越来越重,你就是自己掏钱买的越多。在美国,从第一个级别做到第7个级别得循环投资7-8万美元,折合人们币是六七十万,那只要上得了第7个级别以后呢,你就可以以分红的方式永远拿钱了,而且是三代世袭制,就是子子孙孙三代都可以拿钱,但是作为90年代的中国家庭有多少个人可以拿出六七十万呢?所以当时盲目去做传销的人大都被做上去可以挣大钱而且是子子孙孙三代都可以拿钱的利益所蒙蔽而去做。
当你前期上了第一。第二个级别时,你投资是买了四五十元,第三个级别你又买了四五百元,第四个级别你买了四五千元,第五个级别你买了四五万元,到了这个级别的时候很多人都拿不出钱来了。更不用说第六个级别要投资四五十万,没钱买任务,完不成就得业绩规零,重新做,所以做传销的95%的人都被前6个级别所淘汰,而失败了,亏得血本无归,家破人亡。
但是做传销100个人,有90个人都亏了会怎么样呢?自然会有一部分人不甘心乱干,那就叫你来了你就必须把我卖的东西买下,没有钱就把你控制起来,打电话叫你的家人拿钱来取人,实在拿不出钱的,你就把你的亲戚 朋友给我骗2个来,你就可以走人,形成了这种黑社会性质的强买强卖;控制人身自由,甚至绑架 勒索 等等。
给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影响,至此第一 我国经济水平达不到,那人家美国为什么做得那么好呢?因为资本主义国家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相当高,一个家庭拿得出7-8万美元来投资,都做得上去,不存在像我国当时的中国人,拿不出7-8万美元(六七十万人民币)。如做到中间或接近第七个级别就没钱投资的话,肯定失败!而失败亏红了眼的人肯定就开始乱做。
传销在美国已经运作了130多年,并且立了法。不允许层层式的传递销售,更不允许加价,但是我国政府当时没有加以重视和管理,静观其变,任其发展,到94年以后就开始形成一种变相的摸式。比如说:我买到一个传销的产品是500元,那我肯定要赚钱,不可能原价卖给你,你过来后卖给就是一千,同时你就是我的下线,而你一千买的产品不可能卖一千,为什么呢?
你要赚钱,我作为你的上线还要提钱,你就起码卖两千,两千买的这个人就要卖三千或四千,因为他自己要赚钱,他上边的上线还要赚钱,再卖出去就成了五千六千这样越卖越贵,最后卖成天价;一个产品的价格远远高于本身价值的几十甚至上百倍的天价,最终因为太贵就叫不到人来买你的产品,也就是卖不出去了,卖不出去就意味着亏本,就是当年做传销做得最早的湖南长沙、衡阳、湖北武汉、广东的淡水等所卖的日本福田公司的爽安康牌摇摆机 ,出厂价是392元一台,在传销市场上炒作的价格是一两千、三四千、五六千、甚至卖到一万三千一台。
为什么价格不等呢?就取决于你去买这个产品的时候,产品已经传了多少次手 ,加了多少次价,最后买到产品卖不出去的人不甘心也就来,实行强买强卖;甚至杀人放火等都干得出来,传销之所以叫传销,就是把产品拿来一个传一个,一个买一个,层层式的传递式销售,最后把它操作坏了,给它扣了一个帽子“传销”,所以在中国政府无法控制和管理的情况下,98年4月21日实行“一刀切”,禁止任何个人。集体和组织从事传销,变相传销和非法传销等任何活动,再做传销就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轻则罚款。
但是现在‘安利’。‘完美’。‘天狮’。‘雅芳’。‘玫琳凯’等现在的直销又存在了呢?这些都是当时的传销公司;为什么实行一刀切以后,现在同样存在而且公开运行了呢?因为当时的美国最大的直销公司“安利”,反对我们国家取缔和驱逐他,上诉到国际法庭,因为“安利”是美国最大的直销公司,是美国一个财团;在全世界73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他的下属分支机构,不仅只是在我们中国;而且当时安利公司已经在我国广州设立了生产基地,他的产品质量过硬,管理模式过硬,资金实力雄厚,没拿来层层式传递销售,更没有层层加价,没有给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任何一点影响,没有理由取缔和驱逐他,如果当时我们国家要取缔安利这家跨国集团公司,我们中国就要赔赏他400多个亿,最后中国政府做出让步,也因为我国以后必须走直销这条路,就允许了当时做得比较好的十家传销公司‘安利’‘完美’‘天狮’‘枚琳凯’‘雅芳’‘仙妮蕾德’‘爱克星’‘菇新’‘南方李记’等十家转型以直销的名义存在,但是并没有公开运行,一直到2004年才公开运行,为什么呢?因为我国从82年开始,由外交部,国家工商总局和经贸委:三部联合形成‘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小组’,一直对入世的问题多次谈判,直到2001年在多哈签订加入世贸组织,其中就有两个随加条件:
第一、三年以后关税以20%的速度逐减为零;
第二、无条件向149个成员国开放直销市场;
所以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三年之后2004年开放直销市场又公开运行了。直销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我国虽说是具有中国特设色的社会主义,其实已经走向资本主义这条路;既然直销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产物,那么在我国经济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就必须要存在的。但是以前的传销模式失败了,给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我们国家又必须开放直销市场,所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98年取缔传销以后,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李岚清”组织召开了三次高层会议,在前两次会议上以前的传销失败原因,经验和教训。第一、经济水平达不到;第二、没有加以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在第三次会议上由许多金融专家讨论出来一个模式叫做“五级三级制”, 也就是我们现在这个行业,五个级别和三个晋升阶段,简称 “五级三级制”,拿到新加坡亚太地区直销大会上评奖的时候,有43个国家参加参评,最后 五级三级制被评了一个最高奖项“银鹰奖”一等奖,该模式适合我们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使用。
为什么呢? 它只有五个级别 “等要梯形”一个级别一个级别上,到第五个级别也就是平台上时,把你该拿的钱拿完了你就出局,它是循环出局制,它不是月绩制,更不是规零制而是累计制。为什么它是累计制?如10个杯子为第一个级别;20个杯子为第二个级别;50个杯子为第三个级别;而你第一个月卖了8个,第二个月卖了8个,那么8个加8个累计起来是16个,已经超出了10个杯子,你理所当然上了第一个级别;第三个月又卖了8个,加起前两个月的16个就是24个,这时你已经超出了20个,就已经上第二个级别,永远累计,即使你中间一个月不卖, 你还是保持你以前的业绩和资格,资格和业绩是不会下滑的,就好像爬楼一样,从一楼到二楼,爬上一梯又高一梯,离二楼又近一梯;永远不会滑下。所以导致每一个人都可以从第一个级别一个一个上到第五个级别,也就是上边的平台,然后出局;就不需要什么为了保住级别和业绩去循环投资了,更不会强买强卖的现象出现。
所以当时讨论出来以后,在98年的5月12日正式立项准备把这个行业投放在广东 广西“两广”地带试运行。但是为什么这个行业一直到99年的3月11日才正式运行呢?究竟适不适合呢?传销的失败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所以当时由经贸部副部长“石广生”考察了日本 新加坡 德国 和美国等几个直销业发展比较好的国家以后,回国后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上决定了这个行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 必须是少数民族
第二 必须是经济水平相当落后的地方
第三 相邻的省市 区必须是经济水平相当发达的地区
第四 也必须属于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之内
为什么?
其一、数民族的目的就是限制连锁销售行业的地域性,让它在一个小的范围内严格的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不能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到时无法控制。
其二、经济水平相当落后就是为了推动当地的经济,如广西(来宾市)这些地方几年前是个非常穷的小镇,国家把这个行业投放到这些地方运行以后,直接把一个非常穷的小镇的小镇立为一个地级市来发展经济。纵观我国从四川的重庆分出去为直辖市后到目前为止,全国有哪个地方能在短短的几年从一个镇变成一个县,由一个县变成一个县级市,再立为一个地级市的!哪个地方的行政单位有连升三级的呢?要立为一个地级市,需要达到一系列的条件。比如行政设施、城市设施、卫生设施、人口密度、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比例要达标、同时必须要有一个非常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非常具有发展潜力的一个行业作为主要经济支柱,才能立为一个地级市,而且必须上报省,上报中央之后并且经过地方考察组实地考察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批准立为一个地级市。像来宾这个地方当时有哪些条件能达到呢?没有是不是?既然没有一个条件能达到,它凭什么立为一个地级市?主要是国家把连锁销售行业投放在这里运行以后,就直接把它立为一个地级市来发展。那是怎样发展的呢?投放运行以后,全部实行政府无息贷款,用于建房,专供从事连锁销售行业的人员居住。大大推动当地经济来发展城市。
其三、相邻的省市区必须是经济水平相当发达,那么相邻省“广东”经济水平相当发达。
其四、也必须属于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之内,而广西也属于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之内。所以国家最后在99年3月11日正式决定投放在广西作为试点运行,那么行业到目前为止已经运行了九年时间了,但也只是一个试运行的阶段。当时,99年3月11日正式投放运行以后,在99年5月国务院副李岚清发表电视讲话时说:“针对广西所存在的连锁经营:允许存在、控制发展、低调宣传。”什么叫低调宣传?这些问题不用我说,自己去琢磨。那国家是怎样来控制连锁业的发展?作为我们这个新生行业来说,主任级别是千元收入,一至九千九都为千元;经理级别是万元收入,一万至九万九;高级业务员是六位数的收入那么你想:如果确是挣得到那么多的钱又有哪个不干呢?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干,全部的人都来从事连锁行业,怎么控制!
那政府就利用以前失败的传销的负面影响来控制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使很多人根本就不敢来。为什么?因为当年的传销可以说一百个人当中就有90个人知道,那是干不的!是骗人害人的!而且是违法的!所以当时就把连锁经营的经营二字去掉,改为连锁销售,使很多人一听说销售就误认为是当年的传销而来都不敢来,甚至来了一听连锁销售也不敢从事,所以国家很轻易的就控制了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从而让连锁业健康 、稳定、 有序的发展,待慢慢的运行完善或成熟以后就开始出台管理条例,最后给连锁销售这个行业立法。 像广西来宾这个城市有多少厂家企业?河东的糖厂、纸厂、水厂、电厂、其它的就没了。当地人有接近四五万人,而从事连锁销售行业的外地流动人口就有七八万人左右。所以说连锁行业是这个城市的经济支柱,能把这个城市的经济带活,把这里的当地农民带富,你能说它不是个好行业吗?如果从事说连锁销售是违法乱纪的事,难道当地政府不知道吗?他们敢包庇吗?连锁销售行业能健康 、稳定、有序的发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