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餐饮加盟TOP100发布 连锁行业保持强劲发展韧性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餐饮业带来严峻挑战,但不少餐饮连锁品牌仍展现出强大韧劲。7月13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简称CCFA)联合美团共同推出的“2023中国餐饮加盟品牌TOP100”(下称“餐饮加盟TOP100”)正式发布,覆盖小吃快餐、休闲饮品、火锅烧烤等六大餐饮品类。双方共同编撰的《2023年中国餐饮加盟行业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也同时发布。
2023年“餐饮加盟TOP100”入围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即以经营消费大数据为基础,从品牌成长力、加盟门店经营状况、消费者认可度三大维度对餐饮加盟品牌进行客观、公正、综合评估形成TOP100品牌,致力于为餐饮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科学的投资参考与决策辅助。
今年的“餐饮加盟TOP100”中,蜜雪冰城、鱼你在一起等42家品牌连续三年入选,也有夸父炸串、酒拾等27家加盟品牌首次入选。从地域分布看,作为国内最大的经济中心,上海本地入选的品牌数已连续三年领跑全国,美食之都成都位居第二,同时伴随消费下沉,加盟品牌的总部也不断从一线新一线向无锡、嘉兴、福州等低线城市转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洪涛表示,“加盟连锁是一种重要的经营发展模式,疫情防控期间,该模式的抗风险性优势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随着数字化、供应链、产品标准化等驱动要素更加成熟,连锁加盟将有效助推中国餐饮企业突破规模瓶颈、进入发展快车道。”
▲2023中国餐饮加盟品牌TOP100品牌墙
连锁化率持续增长呈U型活跃发展态势
中国餐饮市场连锁化进程不断加速,美团数据显示,从2023年到2023年,中国餐饮市场连锁化率从13%提高到18%,两年增长了5个百分点。连锁品牌门店数涨幅最高的区间为3-10家店,同比增长了23%;其次是11-100家店和5001-10000家店区间,年增长分别达到了16.8%和16%。
▲2023年不同规模区间的品牌门店数年同比涨幅
从不同规模区间的连锁门店数增长情况来看,中国餐饮连锁化正在呈现出两头活跃的U型发展态势:头部品牌持续冲击万店规模,小规模的连锁品牌开始如雨后春笋在各地出现。在数字化管理工具的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优秀中小餐饮经营者开始探索小规模连锁的经营模式,以求在疫情后进一步扩大门店优势。
42家品牌连续三年入选小店模式更具韧性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一方面,消费者倾向于选择更有卫生安全保证的连锁品牌,另一方面,连锁企业展现出了更强的抗风险能力。王洪涛表示,除了开店速度、投资分散、规模效应等优势之外,连锁加盟模式能最有效地激发门店的主观能动性。2023“餐饮加盟TOP100”中有42%的餐饮品牌连锁连续三年入选,头部品牌凭借在合作模式、运营管理、数字化升级等方面的突出优势,逆势加速拓店,推动中国餐饮连锁化、品牌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街头巷尾的实体小店是城市商业运行的毛细血管,也是烟火气的象征。事实上,小店也是2023年最受欢迎的开店模式。“餐饮加盟TOP100”显示,20-50万仍是最吸引加盟投资者的单店初始投资区间,与此同时,加盟餐饮品牌的投资额均值正在下移,单店投资额在10-20万的小型店铺类型较2023年同比上涨47.6%,增速最为显著。
▲2023-2023年中国餐饮加盟品牌TOP100投资区间分布
白皮书指出,“小型化”成为很多头部连锁品牌的转型方向。相比大型门店,小型化门店具备面积小、少人工、标准化程度高、对厨师依赖性较弱、易于管理等特点,在后疫情时期也更容易快速恢复。
向上突破小吃小喝领跑万店连锁
伴随理性消费常态化,性价比高的小吃小喝正在流行,也成为中国连锁加盟风口。白皮书显示,2023年连锁门店品类分布中,小吃快餐门店数占比达51.7%,稳居门店数榜首;茶饮门店位居第二位,占比超过14%。
值得一提的是,茶饮品类的连锁化率连续三年保持高位,截至2023年,该品类连锁化率已突破40%。从品类连锁化规模看,茶饮类5000家至万店规模连锁加盟门店数占比三年翻了近两番,茶饮品牌有望率先跑出更多万店连锁。以蜜雪冰城为例,通过加盟模式,这家在河南郑州起家的茶饮品牌在全球门店数已超两万家。
▲2023-2023年饮品连锁门店数量等级分布
0.1分撬动50万元增量数字化成重要驱动要素
对于连锁餐饮企业而言,随着门店以及业务的增加,管理半径逐步扩大,需要管理的链条更长、资源更多,管理复杂度更高,数字化升级也愈加重要。
面对餐饮连锁品牌日益增长的数字化管理需求,美团也不断升级连锁服务体系,从全域经营管理、线上门店管理、数字化技术工具、供应链配送等四大方面提供全力支持,致力于帮品牌实现门店的统一管理和效率的提升。另外,商家也可以按照不同商圈、不同区域、不同城市,进行线下门店信息的差异化管理,快速实现万店万面。
入选“餐饮加盟TOP100”的蒙自源在全国拥有超800家门店,蒙自源副总裁李晓俊认为,数字化是品牌以及加盟店找到确定性需求、获得确定性增长的关键,“通过美团线上门店口碑运营服务实现与用户的良性互动和口碑的线上沉淀,线上口碑的提升也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增长。”据蒙自源测算,美团上的口碑评分每提高0.1,线下门店一个月的整体业绩可以增长50万元。
白皮书指出,依托美团等数字经济平台,很多餐饮企业已经实现了预订、点餐、结账、评价、会员等全流程的数字化;在管理上,餐饮企业的数字化已覆盖了食材采购、菜品更新、订餐收银、客户管理、口碑管理等各个环节。
附大数据评选的加盟创业指南高标签]特别说明:
1.品牌公示。“餐饮加盟TOP100”初选入围品牌均已于2023年3月21日-4月3日对公众公示,接受公众及监管部门的监督。
2.投资加盟品牌。入围品牌均基于大数据评估结果,仅供公众参考。投资者投资加盟品牌还需详查相关机构网站信息并实地考察其总部及加盟商等诸多真实情况。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
3.入围关联。餐饮加盟TOP100与是否协会会员、是否同美团合作无关,不因此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以“帮助品牌”入围等名义,索取费用,请勿采信并留取证据,将证据发送至邮箱:iji@i.或邮箱:i@f..。
4.排除范围。仅对企业内部员工开放加盟的品牌,以及在2023年9-12月不开放加盟的品牌,未被纳入此次范围。
5.数据保密。所有品牌的内部经营等数据依品牌商的要求被严格保密。
投资大馄饨选哪家好?吉祥馄饨等你来加盟
吉祥馄饨诞生于1999年,因其毫不怠慢的食材、匠心独具、个大馅足的馄饨既记录了老上海的味道,又承载了不少人儿时的回忆。如今,吉祥馄饨加盟已经覆盖40多个城市,数千家中式快餐店每天为顾客带来暖心之味,也受到了各地人民的喜爱。
新模式曾经历数年震荡期
吉祥馄饨目前的定位即是以馄饨作为大单品的中式快餐连锁,并且将馄饨“去小吃化”变为正餐。这也打破了消费者将馄饨作为夜宵或者早餐的固有消费习惯,让馄饨成为新的中式快餐品类。
而对于一个连锁餐饮品牌来说,直营与加盟堪称品牌发展的“路线之争”。因为通常来说,直营模式有利于统一管理和维护品牌的形象,但这是一种较为“重资产”的模式而加盟店可以短期内实现门店的快速扩张,但同时也容易引发诸多食品安全或者管理问题。
吉祥馄饨在1999年开店的同年下半年就开始做加盟,2003年在全国推出区域特许模式,由区域代理商管理各个区域的加盟商,总部主抓核心原料,区域代理负责配送。但总部与代理商之间的矛盾也在凸显。“我们几乎把整个生产制造都交出去了,只有100家店在我们的供应链体系,剩下都在代理商手里,我们对代理商的掌控是弱的。”为此吉祥馄饨在2008年停了区域特许,回收代理权,供货也改为直供。
完善供应链体系,规模化进程
在早期粗放的加盟市场中,吉祥馄饨未充分意识到供应链的意义,再加上管理上的薄弱导致代理商话语权渐渐强大,合作伙伴分崩离析。一场与供应链掌控权的争夺,让整个团队意识到,只有通过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联系,才能真正地与加盟商建立共赢关系。
供应链的先进及完善程度,决定了连锁餐饮对产品质量、运营体系等多方面的把控能力,同时也制约品牌的规模化进程,吉祥馄饨为此花了10年时间解决供应链与代理商体系的问题。目前吉祥馄饨建有4个中央工厂,12个前置仓。
吉祥馄饨打出“非常小店,万家吉祥”的愿景,期望在几年内实现门店数量过万的目标。此时加盟吉祥馄饨,是后疫情时代加盟商的智慧之选。
跟风加盟“网红品牌”小吃,后悔了能不能要回加盟费?
眼下,加盟“网红品牌”成为许多创业者热衷的选择,然而,现实中,因签约不谨慎、经营未达到预期等原因,导致此类特许经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亦层出不穷。近日,徐州铜山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餐饮加盟引发的特许经营权合同纠纷,原告单方面反悔要求退还加盟费,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其大部分诉求。
签订协议后反悔加盟商要求退还费用
今年8月,王女士经人介绍了解了某公司的网红小吃品牌,随即与该公司签订了加盟协议,约定王女士为某地区加盟商,拥有该地区加盟店的所有权,公司对王女士进行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培训。协议签订当日,王女士按要求缴纳了的加盟费、服务费及保证金等共计3万余元。
协议签订后,某公司派人协助王女士进行了店面选址,并安排王女士等人至正在经营的店面进行学习、培训。培训期间,王女士认为自己一直在进行打扫卫生、洗菜等杂活,并未接受系统性任何培训,便以“学不到东西”为由要求退出加盟,双方产生纠纷经报警处理未果,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公司退还加盟费、服务费等共计3万余元。
被特许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加盟协议为特许经营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还应受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约束。《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虽未在合同中约定单方解除权,但是原告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就要求解除合同,且未实际利用被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开始经营,其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但鉴于合同解除并非被告违约行为所致,被告亦为原告提供了培训及选址考察等服务,原告要求返还的加盟费、服务费等应酌情予以调整。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2.5万元,双方纠纷一次了结。
法官说法:投资有风险切忌盲目跟风
据本案主审法官刘莉平介绍,与普通合同不同,特许经营合同赋予被特许人合理期限内的单方解除权,但并未对该一定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虽然法律赋予规定了被特许人“冷静期”,但并不意味着被特许人依据此规定解除合同时就能“全身而退”。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加盟商滥用该权利恶意解除合同,法官一般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经营资源是否实际被使用等情形予以综合认定,如果加盟商已经开始掌握或使用了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再以经营不善等理由行使单方解除权,难以被法院支持。
法官提醒,任何投资行为都应谨慎,谨防掉入陷阱,尤其是在当前网红经济盛行的社会,经营者往往被所谓“网红”品牌的流量所吸引,盲目加盟、投资。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经营者应当持细致审慎的态度,认真考察被特许人的业界口碑、经营情况,尤其是一些网红品牌的真实市场行情、发展前景,不要盲目跟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扬子晚报记者马志亚通讯员李梦瑶
校对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