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官方对此是如何回应的?
官方回应“逍遥镇”、“潼关肉夹馍”都是普通的商标,无权向其他人收取加盟费用。
最近,河南广州等地区陆续出现有所谓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当地名字带有“逍遥镇”、“潼关肉夹馍”的店铺索取加盟费,一时间引发当地群众的不满,同时还引发网友们热议。
1.这种收取加盟费的行为是否合法?
官方在之后做出了详细的解释。针对“逍遥镇”一事,从法律上来说,“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因此向其他商家收取所谓的“会费” 。对于“潼关肉夹馍”一事,“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地区以外的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另外针对名字带有逍遥镇和潼关而出售其他商品的店铺,相关的注册人也无权禁止他人销售商品。
2.相关协会回应。
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对这件事做出回应。他们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够得到当事人的原谅,并诚恳的希望全国群众能够提出建议和意见,协会也会积极配合,完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这样的回应也让网友们表示满意,希望其他的协会也能够对这件事情进行反思整改,同时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相关的维权工作已经被要求停改,已经收取的费用也被要求退回。协会方面也在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妥善完成善后工作,并且希望其他协会引以为戒,不要试图钻法律的空当。我们在遇到类似的事情,也要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利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发生冲突和矛盾。
逍遥镇胡辣汤加盟价格是多少
一般是2000的学费
期间会有各种理由让你交钱买设备
看你怎么选择了
你是如何看待逍遥镇胡辣汤事件的?
逍遥镇胡辣汤事件,需要从两个角度去分析,一是协会起诉维权,这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毕竟商标早已注册好,并且协会是政府管理,完全符合商标法;二是处理方式,按照协会的说法,是为了保证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声。这个说法存疑,协会不单单起诉了非逍遥镇的人,很多本地人开的店铺也有收到起诉。表面看是维护商标和小吃名誉,实则有割韭菜的嫌疑。
1、维权没有问题
关于逍遥镇商标一事,按照商标法规定,乡镇名字可以申请注册,这一点没有问题。关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据悉背后是政府管理,当年发现商标被一个外地人注册,随机花了15万买下,按照规定进行了商标转让。这应该是政府为了保护当地小吃,也不存在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协会拥有商标,对于一些侵权的商家,可以进行起诉。
2、争议在哪里
这件事的争议有两个,一是逍遥镇能不能注册成商标,背后是否存在问题;二是起诉的时间,很多商家已经开了十几年的店,现在起诉有割韭菜之嫌。第一个问题不存在争议,那些说背后注册有问题的,只是不了解事情经过,胡乱在网上发言。第二个存在问题,协会表示是为了维护小吃的名誉,只向非本地商家起诉。事实上本地人开的店,也有收到起诉的存在。早些年不收费,现在名声被商家推广开来,收1000元加盟费,很难证明协会不是想割韭菜。
3、逍遥镇胡辣汤
现在用“逍遥镇”胡辣汤开店的人很多,有些人甚至连做法都不知道,已经对小吃的声誉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协会理应进行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可是在维护权益时,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像是逍遥镇本地人开的店,不应该进行收费。或许可以采用培训的方式,改善各大店铺的情况,就像沙县小吃一样,做到全国统一管理。
一碗胡辣汤引发的官司,“逍遥镇”的招牌到底该咋用?
“逍遥镇”现在已经被注册了商标,未经允许,其他的人是不能够用“逍遥镇”来作店名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三个字,就要加入协会,不然,就会面临法院的传票。此举最终的结果并不是会让“逍遥镇”维权,反而使得如此招牌成为社会舆论谈资,名声自然也会一落千丈。
商标注册后就有了归属,要想使用,必须要经过相关人员同意才行
商标在注册成功时候,就会产生所属人,就像“逍遥镇”这个商标,协会是从别人那里花了15万卖回来的,商标被抢先注册了,应该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协商,看看别人有什么条件,满足了,别人才会给你。
加盟店的商标也是经过允许才可以使用的
我们也会看到很多一模一样的商店,常见的就是奶茶店和药店,名字一模一样,加盟店其实就是商标拥有者授权给他们使用这个商标,当然,也不是免费的,缴纳的加盟费就包含了商标的使用权。
商标的价值在每个人的眼里都有所不同
有的商标需要花钱才能使用,就像一般的加盟店,而有的商标也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就像之前“邓紫棋”一样,虽然是一个名字,但是被经纪公司注册了,邓紫棋离开了公司就不能使用这个名字了。
商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一家小饭馆、一个小的理头发的摊子、路边摊,都有名字,这些名字就相当于一个一个的商标,很多人没有去注册商标的意识,如果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有重要的意义,不能随意更换,就要规划去注册商标了,如果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你就不能随便使用这个商标。
关于协会“维权”的乱象引热议,协会有权利收加盟费吗?
关于协会“维权”的乱象引热议,协会有权力收加盟费吗?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近期关于协会所谓“维权”的事件已经渐进尾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复,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使用,注册人不能作为收取费用的条件,因此逍遥镇协会无权向所有使用逍遥镇胡辣汤的名酒店收取特许费。
笔者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后,能够避免大量胡辣汤商家因为害怕被起诉而改头换面,否则这不仅影响了逍遥镇品牌胡辣汤经营的积极性,而且还对品牌胡辣汤产生了巨大的商业影响。全国知识产权局回复很专业,解决了很多商家的困扰和忧虑,打击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嚣张气焰,给一些想以商标维护和商标维权为幌子收钱的协会打官司。这类企图利用法律漏洞来实现收取金钱的机构,将得不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一.协会之所以没有权利收取加盟费,主要是因为这是一个普通商标。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复来看,本次这个逍遥镇协会其实是一个钻了法律漏洞的情况。该协会在逍遥镇注册了一个普通商标,然后以这个为借口,向所有使用逍遥镇商标的胡辣汤店收取了所谓的会费和特许费。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幌子,我们不能将其作为侵权标志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该商标作为侵权标志。
二.这一行为很恶劣,给很多商家造成伤害。
我认为该组织的行为确实不正确。法律顾问通过代理诉讼,对商界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企业必须提供贷款或缴纳会费。其中有些企业甚至在店里经营的时间超过了协会注册的时间。这些人已开始喜欢这个品牌,有些人走出逍遥镇,制作逍遥镇的胡辣汤。
三.这样的事件应该避免再次发生
依我之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合理解释后,众多社团组织的傲慢,给这些想利用商标注册钻法律漏洞以达到收钱目的的协会一个大警钟。从此以后,这几个社团就会收起自大,脚踏实地地维护自己的品牌,而不只是想方设法通过收受资金钻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