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分社与总社的区别?
总社是分社上级,分社所有业务必须总社批准方可办理业务。
信用社分的职能是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结构,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进行货比存放的机构,是独立的法人,运营的同时获取利润。
信用社总社主要是职能部门居多,服务于各个分社,对于合个分社的规范,操作制度,人事任免进行指导,贯彻央行的相关金融监管要求。
供销总社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供销总社全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事业单位编制单位,省级供销社由省政府领导,市县二级也由本级政府领导,均为事业单位编制。
供销总社为中华供销合作总社,为国务院管理的事业编制单位。省到县级的供销社领导机构同为事业编制单位,乡镇供销社为集体所有制经营单位。供销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成立的供销社是收购农付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品为主,县联社直属有生产公司,土产公司,废旧回收公司等。
供销总社职责范围?
(一)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五)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六)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七)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