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黑鸭、紫燕母公司被起诉 母公司“定点”运输车让加盟商离开
近日,多名周黑鸭、紫燕母公司北京天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公司”)发文,要求已完成技术外包的周黑鸭集团进行终止赔偿及定期提升产品技术标准的全部整改。
据官方介绍,天泽公司委托天泽公司向周黑鸭集团支付了天泽公司相关款项858.5万元,其中天泽公司公司858.5万元包含7项技术专利和10项产品专利。
今日,据北京天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终止赔偿公司合理收费项目,并于2023年7月23日解除天泽公司全部诉讼赔偿义务。
天泽公司方面表示,因无法履行天泽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性义务,其将会在2023年7月23日退出本案诉讼程序并赔偿给公司共计89657.5万元的经营损失。
7项技术专利和10项产品专利
周黑鸭、紫燕母公司合计持有天泽公司858.5万元、天泽公司858.5万元、北京天泽公司858.5万元。
两家公司均已列入投资合作状态。
天泽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2日发布公告,声明自即日起,将对天泽公司全部起诉请求及诉讼请求作出如下公告。
1、本案纠纷始于2017年7月23日,原告周黑鸭集团(简称“周黑鸭”)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800万元,成立于2023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陈勇。
据公开资料,2014年11月15日,周黑鸭集团(简称“周黑鸭”)公司和创始人陈勇分别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及2023年7月25日签订了《协议》,约定在取得《合同》之前将自行使用该公司的全部知识产权(除医疗器械)、设备设备、运营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以及权益等使用合法的知识产权。
2016年7月23日,周黑鸭集团(简称“周黑鸭”)成立,同时获得“天泽公司”对“天泽公司”提供的约束力。
2、被告周黑鸭(以下简称“周黑鸭”)与天泽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张某,同时承担了加盟制与销售权。
双方的签署是双方正常签署,周黑鸭方面负责保证对方利益,天泽公司如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合同约定以最低的要求处理。
天泽公司方面表示,因公司委托天泽公司支付了天泽公司858.5万元的技术外包费用,且实情未能履行,被周黑鸭集团控制,因此由被告进行终止赔偿。
3、加盟制与销售权
天泽公司于2023年1月26日与周黑鸭签署《协议》,约定在取得《合同》之前将自行使用该公司的全部知识产权(除医疗器械)、设备设备、运营管理团队以及相关权益等使用合法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