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便利店的经营模式有哪些?
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
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1、产权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
特许经营总部由于利用他人的资金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
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直营连锁的范围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
连锁经营特许加盟模式的主要优点
1、授权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2、被授权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3、被授权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权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 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权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授权人的帮助和支持。 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连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 和途径,这也是连锁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什么是连锁经营及特征
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其中托管连锁模式是经过验证的当今连锁企业最先进的商业模式,具有高稳定性,低风险,快扩张的特点。
直营连锁
(一)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1、产权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特许经营总部由于利用他人的资金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
连锁经营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以一定的纽带和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和商圈保护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都要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与生产企业或副食品生产基地直接挂钩。节省流通费用减低成本,一般价格能低与同类商店2%到5%的水平上。
连锁经营特许加盟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1、授权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2、被授权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3、被授权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权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 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权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授权人的帮助和支持。 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连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 和途径,这也是连锁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有三种连锁经营模式:
1、直营连锁连锁经营模式,连锁企业的所有门店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门店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如:沃尔玛。
2、特许连锁,总部与加盟店之间依靠契约结合起来的一种形式。如国际上运用特许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超市“家乐福”等。
3、自由连锁,通过签订连锁经营合同,总部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门店合作,并在总部的指导下集中采购、统一经销的经营模式。
连锁超市的定价策略
一、价格
如果做连锁,不要千篇一律的都和总店一样,因为总店和各个分店所面对的消费群体都不一样,总店的消费水平高,有些商品的价格就略高一些,而分店要是处在消费水平低一些的地方,就不能和总店一样。
二、商品结构
不要认为总店什么商品卖的快,然后就认为这个商品或者是那个分店也一定会卖的快,各分店销售什么商品要根据各分店妆地的实际情况、顾客的需求来决定,不能一味的跟随总店。
连锁快餐店的经营模式
连锁快餐店是指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快餐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连锁快餐店的经营模式,希望能帮到你。
连锁快餐店的经营模式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业,好像从批发、零售等,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在全球中,麦当劳、汉堡王、必胜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连锁快餐店。另外7-11是全球最大的连锁便利店。家乐福、HMV、玩具反斗城等亦是全球较知名的连锁销售店。
在香港,一些较知名的连锁式超级市场有百佳及惠康,屈臣氏及万宁是香港知名的连锁式保健及美容专门店。另外连锁式百货公司包括马莎百货、吉之岛等。OK便利店是香港里知名的便利店。另外大家乐、大快活、美心快餐则为较为知名的本地连锁快餐店。优の良品、零食物语等店铺是在香港知名的零食连锁专卖店。在香港亦都有一些集团以连锁式酒楼经营。
在2004年,全球最大的零售连锁店沃尔玛是世界上总销售量最大的公司。
用形象的比喻来说,连锁经营好比是一位母亲,她有三个儿子,一个叫直营连锁;一个叫自由连锁;最后一个叫特许经营。而特许经营,又名加盟连锁。
所谓特许,指的是由一个公司来做总部,大批中、小合作商人在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特许总部向加盟者提供经营商品、经验、品牌、信息等等支持,加盟者以有偿的方式购买特许权。与传统生意不同的是,特许总部对加盟者既有控制力,但又不防碍他们各自的自主性。特许经营比过于松散的自由连锁合作紧密,但又不像直营连锁那样死板。特许经营赚钱的原理在于,通过分工协作,改变了独立店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实现多网点配合作战,高水平分工。也就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赢得了市场!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把握加盟连锁的本质: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既非代理人也非从业人员。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
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加盟店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在内的开办资金。
连锁快餐店的主要分类
1.按经营方式、工业化程度可分为:传统连锁快餐店、现代连锁快餐店
2.按菜品风味可分为:中式连锁快餐店、西式连锁快餐店、中西合璧式连锁快餐店、其它连锁快餐店
3.按品种形式可分为:单一品种连锁快餐店、组合品种连锁快餐店。
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连锁快餐店可分为特许加盟连锁快餐店(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和直营连锁快餐店(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前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1.产权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特许经营总部由于利用他人的资金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外,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