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成,男,律师,山东大学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执业于山东鸣远律师事务所。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鸣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副主任。孙玉成在法律界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聊城市律协扫黑除恶指导委员会委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律师代表、理事,以及聊城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和行业管理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他还是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以及聊城市七五普法宣讲团讲师。孙玉成在法律教育和培训方面也有所贡献,曾为全市实习律师和律师讲授刑事辩护技能,并在2018年10月的刑事业务培训中获得市律协颁发的优秀讲师称号。他的专业领域包括合同实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
社会职务
- 聊城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聊城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 山东鸣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聊城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律师代表、理事
- 聊城市七五普法宣讲团讲师
- 聊城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
成就荣誉
孙玉成在法律服务和教育方面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
- 2011年被评为“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 2016年被评为“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优秀法律服务顾问”
- 2018年7月1日获得聊城律师协会“工作贡献奖”
- 2018年10月20日获得聊城律师协会“优秀讲师”
- 2019年荣获“聊城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称号
成功案例
孙玉成律师在法律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 刘某霞拐卖儿童一审实刑,二审改判缓刑案
- 山东冠县某制粉有限公司、李某合同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
- 段某玲、安某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 王某1、武某明非法拘禁二审刑事裁定书
- 吴某、魏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孟某犯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马某某、米某某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某新、阚某红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审刑事判决书
- 黄某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 杜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韦某马、刘某郎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 冯某东、冯某月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 李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 万某、王某甲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
- 贾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 杨某甲、杨某丙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审刑事判决书
- 马某、张某敲诈勒索一审刑事判决书
- 曹某、任某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一审刑事判决书
- 刘某真、申某军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 薛某国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张某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 徐某、张某等非法拘禁一审刑事判决书
- 林某甲、陈某甲玩忽职守免刑案
- 刘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李某金诈骗案
- 韩某华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赵某旺抢劫、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 路某超二审盗窃刑事判决书
- 秦某平、王某令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 王某朋等人诈骗刑事判决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