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律师协会

聊城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聊城市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聊城市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聊城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3月,首次律师代表大会标志着聊城地区律师协会的成立。在此之前,律师协会的领导均由司法行政官员担任。2003年1月,为了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举行了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自此,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任期为每届四年。目前,聊城市律师协会拥有22个团体会员和165名个人会员。

组织架构

宗旨

聊城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会员的职业素质;维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章程

聊城市律师协会的章程规定了协会的性质、宗旨、职责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协会接受聊城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山东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同时,章程还规定了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机制。

会员

聊城市律师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所有在聊城市执业的律师必须加入市律师协会,成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协会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协会活动、传达和执行协会决议、组织律师参加活动等。

律师代表大会

律师代表大会是聊城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任期为每届四年。代表大会有权制定修改章程、听取工作报告、选举理事等。代表大会代表由个人会员代表和团体会员代表组成,代表们有权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等。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其行使职权至下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时为止。理事会成员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会职权包括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等。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秘书处

秘书处是聊城市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聊城市律师协会设立了多个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如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作为协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等工作。

奖励处分与纠纷调解

聊城市律师协会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必要处分。会员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会进行调解。

经费

聊城市律师协会的经费来源于会费、社会捐赠、会员赞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会费主要用于工作和业务研讨会议支出、本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律师交流活动等。协会制定了会费的预、决算计划,并单独建立了会费收支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提交有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备案

聊城市律师协会的章程报山东省律师协会、聊城市民政局备案。

参考资料

聊城律师.聊城市律师协会.2024-09-12

聊城市律师协会.天眼查.2024-09-12

聊城市律师协会.爱企查.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