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路34号,是负责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的一个职能部门。
机构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文艺、体育、信访、社会服务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规章、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按照残联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规定,协助县(区)党委考察残联领导班子和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协会,对全市残联(协会)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做好收取、管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